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服务清单

    发布时间:2024-01-03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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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受理条件、服务内容 办理地点
    《就业创业证》申领 自然人 (一)发放的申请条件: 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均可办理。 (二)补发的申请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遗失《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 滁州市会峰西路555号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综合窗口
    (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自然人 1.人事档案存放于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2.在滁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滁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非公有制企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流动人员。 滁州市会峰西路555号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综合窗口
    (流动人员)档案的接收 自然人、法人 1.人事档案存放于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机构,且在本市落实工作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流动人员; 2.与本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央企、国企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且暂无新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已落户本市的流动人员。 滁州市会峰西路555号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综合窗口
    (流动人员)档案的转递 自然人 档案存放在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具有档案保管权限机构出具的调档函。 滁州市会峰西路555号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综合窗口
    创业开业指导 自然人、法人 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登记失业人员;已创办企业的创业者等。  滁州市会峰西路555号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综合窗口
    创业培训补贴发放 法人 创业培训机构按技术标准完成培训工作即可申请 滁州市会峰西路555号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综合窗口
    就业登记 自然人 1.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 2.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 3.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4.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 滁州市会峰西路555号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综合窗口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自然人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滁州市会峰西路555号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综合窗口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自然人 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以及特困人员中的2024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滁州市会峰西路555号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综合窗口
    失业登记 自然人 1.从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 2.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业主等劳动者停止经营的; 4.劳动者失地(失林)的; 5.退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的; 7.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滁州市会峰西路555号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综合窗口
    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法人  1.公安、检察、法院、纪律检查、监察、国家安全等国家机关因侦查、审理等需要查阅有关人员的档案; 2.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本单位员工的档案;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审查需查阅的档案。 滁州市会峰西路555号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综合窗口
    提供政审(考察)服务 自然人 档案存放在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滁州市会峰西路555号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综合窗口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自然人 档案存放在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滁州市会峰西路555号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综合窗口
    失业保险金申领 自然人 1.被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滁州市会峰西路555号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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